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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时间:2024-01-04 09: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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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03 08:59:54浏览次数: 31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字体:[ 大 中 小 ]

索引号11370000004502016L/2024-00001文号鲁统字〔2023〕151号标题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8日发布日期2024年1月3日有效性现行有效

SDPR-2023-0320002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鲁统字〔2023〕151号


各市、县统计局,各市、县国家调查队:

现将《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学习宣传,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doc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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