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建立〈聊城市城市节水统计报表制度〉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审批后的《聊城市城市节水统计报表制度》,本调查制度涉及报表2张,均为年报表。制度自2022年5月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4月底。请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标准和制度中规定的统计范围、调查表式执行,超过有效期需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时,须重新办理审批。
调查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数据质量。
特此函复。
聊城市统计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聊城市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聊城市城市节水统计报表制度》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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