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调研 项目》的函
时间:2021-05-20 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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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聊城分校:

你校《关于申请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调研项目的函》(聊农广校函〔202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实施审批后的《聊城市农广校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调研的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2年5月19日。

请严格按照方案中规定的调查范围和表式执行,超过有效期需继续执行或有效期内进行修订时,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调查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数据质量。取得统计资料,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在政府部门间共享,并于审定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市统计局。

特此函复。

                               聊城市统计局

     2021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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